本人在2014年中旬买商品房一套,贷款形式,于2014年底要求退房,原因本人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别处发
更新时间:2015-04-02 15:05:58
问题描述:
本人在2014年中旬买商品房一套,贷款形式,于2014年底要求退房,原因本人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别处发展,开发商要求我找一位买家来接手这套房才肯退还我的首付款,请问这合理吗?合同已经签了,办贷款途中不知道是开发商还是银行还将本人的收入证明丢失,导致贷款办理拖后,现在要求退房又说让我找买家,怎么才能让开发商给我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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