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权收取租金
更新时间:2015-03-26 14:10:38
问题描述:
本人有笔钱于2013年3月借给朋友,约定时间2年,年利息20%,到期2015年3月朋友一次性还本付息,双方签订借款合同,2014年7月,朋友与我签订补充合同,朋友以他名下的商铺出租的租金分期偿还我的借款,并在公证处做了朋友委托我收取他那套商铺租金的公证,但是朋友于2014年9月失去联系,他名下那套商铺有银行按揭贷款,现在银行已经起诉我朋友,银行向法院申请了暂停房租支付令,要求目前承租该商铺的房西暂停支付租金,我拿了朋友委托我收取房租的公证书去向房西收取房租,房西说法院的暂停支付令拒绝支付房租,请问目前我该如何起诉,我是否有权去收取房租,还是房租会被法院判决给银行,目前房西一直没有支付的房租法院会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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