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门卫发生口角,然后动手打了她,但当天她没有去医院。第二天早上警察去调监控还看到她正常上班,下午去
更新时间:2015-03-24 22:14:32
问题描述:
2014年12月24日晚上10点左右我去冷库接我爸爸,应为门卫不给开门,我就和我父亲说了下事情经过,然后我们准备回家,都已经走出大门口了,然后看门的追出来指着我们骂。和我妈发生口角,然后我跟她打了起来,她拿火钳把我胳膊打出三道伤痕,把我爸肩膀打肿了,她上颚擦伤。但事后我去医院验伤,医生说这个只需要擦点云南白药就行了,也没有开什么证明。但她但天晚上在派出所都是好的,也没有去医院,第二天上午派出所民警去调监控她还是好的,下午说是去调解的时候,她去医院住院。请问这个我需要进行赔偿吗。而且派出所开具的处罚决定是处罚我母亲200元,处罚我200元,并行政拘留7天,她处罚200元,请问这样处罚合理吗!她现在去法院起诉我,说是因为生活琐事我把她打了,需要赔偿16000多元,请问我这个官司有没有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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