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去年按揭购买一套住房(期房
更新时间:2015-03-18 16:50:2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于去年按揭购买一套住房(期房),所有手续都按开发商要求办完了,并于2014年3月开始每月准时向银行还款,我们的购房合同写明交房日期为2014年8月30日,如果甲方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每天赔付总房款的万分之三,而开发商一直拖延到2015年3月13日才通知我去验收拿钥匙,却拒不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并放话随便我去法院起诉,还说因为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手写的,我起诉也告不赢,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起诉的话胜算有多大?法院审理过程会不会托得很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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