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伤害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更新时间:2015-03-16 10:42:05
问题描述:
我是**大学**学生的妈妈王女士,孩子2014年5月10日在大学内遭受到意外受伤,给您写信是希望能够寻求到帮助。事故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2014年5月10日中午,孩子12:50下心里课后返回大学书院时,在大学横琴校区研究生宿舍附近服务中心(超市)买了点午餐,出门时在超市自行搭建的木板上滑到,木板是正对着超市大门的必经的之路,是超市为运输货物方便而在台阶上放置的,在连续多天大雨的情况下,木板变得比较湿滑。此次事故造成孩子左腿内外踝关节均骨折,期間曾接受左腿内外髁關節骨析切開復位內固定手術。此次事故使孩子学习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耽误了近3周的上课,勉强参加了期末考试,但是成绩受到影响。暑期原计划的托福班学习以及已经报名的托福考试均不能参加,3个月不能负重走路,一年后面临着第2次手术取出内固定钢板。目前治疗所花费医疗费(含一年后取出内固定钢板手术及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及营养费各项费用合计MOP 79835.3元。 至今联丰公司没有任何答复与赔偿,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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