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不知道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5-06-04 15:44:38
问题描述:
本人姓張,女,28歲,於2007年11月於廣東省羅定市登記結婚,2008年2月生育壹子,2013年10月拿到香港身份證,在2011年12月分居至今。因相方沒有感情,男方不負責任等多方面原因,本人想提出離婚。相方已初定離婚條件,孩子歸男方。但只配合簽署離婚書,但不會去香港配合辦理離婚相關事宜,(註:相方都在廣東生活,極少回香港,男方在香港或內地均無物業)。因不想男方壹拖再拖,浪費大家青春和時間,請問我的情況如果男方不配合我能單方面提出離婚嗎?有什麽手續要辦?是否要請律師代辦?時間多長?費用太概多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