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开发商逾期不交房开发商要求去改合同但我想退房必须退
更新时间:2015-03-06 18:45:42
问题描述:
我是2013年买的房,按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当在2014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2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合作建房交付乙方使用: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2、该合作建房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五方验收。除特殊原因外(如有特殊原因开发商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乙方,没告知,说明没有),开发商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合作建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1、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开发商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90日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开发商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90日内将乙方付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乙方,并按总价款的2%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应配合开发商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以上是合同上规定可退房的相关方案(主要是第2条退房的),请问我可以执行吗?还有就是现在离合同规定逾期90日后这个规定还有差不多1个月,开发商无法交房却叫我去改合同,我不想改,只要退房,可以拒绝开发商改合同的要求吗?拒绝后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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