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男方装修婚房。谈下是女方出10万8千元给男方用于装修或者买家电用处。是女方父母通过银行
更新时间:2015-04-28 07:50:46
问题描述:
2013年3月男方装修婚房。谈下是女方出10万8千元给男方用于装修或者买家电用处。是女方父母通过银行汇款到女方账户然后汇款给男方的,有银行汇款单。 2013.5月领取结婚证。2013.11月办酒席。 酒席后才无意得知男方父母办酒席问亲戚借了15万元。口述男方父母承担还款。房贷30万男女双方承担,房产证是男方婚前财产,平时还房贷卡是男方母亲地方,由男方母亲提前银行还款,男方再现金形式给自己母亲。 2014年.6月生的孩子之后各种原因感情不合,无法生活在一起,女方搬回自己母亲地方居住,其中男方8个月里没有出过任何孩子抚养费,女方准备起诉离婚。 我想问一下女方出的10万8千大概可以退回多少?共同房贷部分可以分吗? 女方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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