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14年12月15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医院肛肠科做痔疮手
更新时间:2015-02-22 11:56:22
问题描述:
本人从14年12月15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医院肛肠科做痔疮手术,医院医生在18号要求我出院。20号肛门大便感疼痛难受,找主任医生问诊,他说没关系,到当天夜里人实在吃不消在床上疼痛打滚翻转,21号再问医生,医生指检后说直肠发炎了。医生就开始让我挂盐水,一直到现在没有好转。肛门下坠感、大便感疼痛一直没有好转,每天大便4、5次。
其中1月15号左右,便出很多血,又做了一次门诊手术。
到2月3号左右又大量便血,肛肠科主任医生又让我做第二次门诊手术,一直挂盐水到现在没有好转,痛苦难言(其中医生让我到其他医院去看,做检查,我到金华中心医院检查出直肠发炎溃烂)2月16号左右在义乌市93学社做肛镜检查也是发炎溃烂,每天药费200-300.病情没有好转。
请问法律高深人士,我这种情况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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