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房屋使用费的问题。也不给我们任何的使用费用。但是同时诉求甲家支付“房屋使用费”?
更新时间:2015-02-06 13:18:39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房屋使用费的问题。
法院已经判定了3家共有一套房产,但是生效后,其中甲家始终居住在此房产中,不过户,不卖房,也不给我们任何的使用费用。
我想请问一下,我们这两家是否可以要求甲家支付“房屋使用费”--从判决书生效日开始?
另外,我们两家一家在北京,一家在福建。是否能我家当原告,福建家当被告,但是同时诉求甲家支付“房屋使用费”?
我们想以此方式来逼甲家腾房或者给我们经济补偿,实在不行可能得走向析产官司。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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