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在庭上一时冲动放弃抚养权,现在想要回来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11-14 21:23:01
问题描述:
事发地点:黑龙江
事发经过:男女双方性格不合以及其它发生的家庭中的不愉快事情而感情破裂。导致女方起诉离婚。在法庭上,女方本来是要孩子,男方要分钱,女方一开始不肯,因当时有老人住院,已花不少钱,后来女方答应把钱给男方后,男方又借故不想给抚养费,并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因知女方很想要孩子而故意说不给抚养费,要孩子,女方被激怒后一时冲动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而女方事实上是很想很想要孩子的,而男方其实是不想要孩子的,但又想以孩子为由从女方处获得好处。女方因不想其以孩子为要胁而一气之下放弃了抚养权,这是不是等于自动放弃抚养权?
现在她想要回孩子,不知道要怎么办了?是在这之后十五天内上诉还是以后都可以上诉??以什么理由上诉?什么时候上诉合适?(判决书是11月7日下发的)
另外,女方因一时失去孩子精神上受打击很大,其同事及朋友经常请她吃饭娱乐,较晚回家,男方也曾以她的朋友中有离婚者而暗示其行为问题,请问这种事情可以是证据吗?
因家人不忍心看她这样受折磨,想让她出来旅游一段时间,这样做合适吗?会不会被男方抓到什么把柄?
现在男方父母搬到和他一起住了,实际上他的收入是比女方高一些的,现在他说他本来就想要孩子之类的话,我们该怎么办呢??
急盼你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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