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0月份借了90万元给甲,于2013年8月借了60万给乙,13年10月份又借
更新时间:2015-01-27 23:25:03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于2012年10月份借了90万元给甲,于2013年8月借了60万给乙,13年10月份又借了72万给乙,于13年9月份又给甲借款30万。至此共向甲借款120万元,共向乙借款132万元。甲于2013年10月归还借款100万。乙2013年10月份从银行贷了一笔款下来,但需受托支付到上游企业,找到了甲,这笔银行贷款到了甲方的帐户,后来甲方扣留了当时出借人借给乙的借款共计132万元,并向出借人出具连本带利的借条一张共计160万元。出借人归还了乙当时签署的两张借条共计132万元,但所有的借条及银行的打款单据及合同均有复印件及照片出借人都有保留,乙和出借人的借款事实清晰。甲因企业经营不善,目前企业面临倒闭。当时由乙转换给甲的债务160万元整可能无法偿还。请问律师,我目前的情况是起诉甲好?还是起诉乙好?还是一并起诉?或是还有其它更好的办法?请给予我帮助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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