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30年合同未到期时提前续签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5-01-25 11:01:26
问题描述:
本人父亲在长春老家承包了村里的空地地自己开阔成鱼塘,经营鱼塘已经30年, 水产养殖证等证件齐全,原来签的合同到14年1月1号合同到期,因为想投资扩大规模,所以08年提前和村委会续约,新合同已经生效了一年,由于我父亲意外与14年11月去世,村委会新任书记说我们签订的合同有问题,提前续约的时间长,说续约时的租金比现在市场正常的承包费低了很多(因为承包时是空地,现在要以租用鱼塘的价格是要比我们租的时候贵很多,但是鱼塘是我家里投资才变成现有规模)。想取消合同收回我家承包的这个地方,请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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