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阳户口,2012年9月出的交通事故,在医院手术住20多天,是家人照顾,2014年2月份取钢针又
更新时间:2015-01-23 20:39:19
问题描述:
我是贵阳户口,2012年9月出的交通事故,在医院手术住20多天,是家人照顾,2014年2月份取钢针又做了一个多月出院,这期间是对方请的护理。2014年11月25做的伤残鉴定是十级,三期(务工期是120天,护理期是90天,营养期90天)也一起做了,对方给我说他请的护工出的钱也要从我的赔偿里面扣出来。请问一下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能得到多少赔偿。医院给我开的休假条共计20个月,这假条还有用吗?谢谢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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