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长期借聘超14年,仍安排临时辅助岗位,不同工同酬,无职位晋升资格
更新时间:2015-01-21 16:35:11
问题描述:
1999年我们单位参与电站(业主)建设,电站缺少造价审核专业人才,于是从协作施工单位借人,2000年,也向我们单位提出想借用商务人员,当时我们公司说,我们公司刚刚通过减人增效改革,目前留下的均为骨干,没有多余人员可借,当时我在施工现场市场部工作,与业主工作业务交往过程中,业主方知道我有2000年的造价工程师执行资格证书且大学工民建专业毕业后有5年施工管理专业,业主合同处领导就单独和我说,我们这里需要专业人才,到我们这里来工作待遇你是知道的,比你们施工单位强多了,况且你现在是借聘过来,除了结婚后配偶补贴和公积金与正式职工不同外其他待遇一样,过两年或待电站建成投产,工资要上涨很多,同时对电站作出过贡献的人才,都会转成正式员工,且在专家村提供住房,但你们单位那边你自己去做工作同意你借过来,2001年4月份,我通过电站面试体检,电站发函件到我们公司总部,随即项目部经理、公司领导均找我谈心,说你在单位工作6年了,正在黄金上升通道上,公司将投资的常熟电厂项目半年后成立,已经安排调你去市场部主任(但后来确认是真的,我走后公司从市场招聘一名商务经理顶替),我是坚决不同意,坚持来业主这工作(我们施工单位流动性大,在业主方总比施工单位强,且我在当场找了对象准备结婚),最后磨了接近和公司部门领导闹翻脸,因为业主方又崔促说你来不了我们就找其他人了,我更是着急,干脆上班不干活了,最后公司没办法才同意我借调至业主,2002年2月21日,我到业主这上班,在电站上班后拼命工作、尽力做到最好其实我们所做的专业核价工作是电站自己员工没能力做的重要工作,不过期间待遇确实和当时承诺的一样;
电站投产商运后,突然把我们划成B类员工,待遇差别也拉大,我们找电站人事部,说我们会处理好此事的,到2011年人事部又找我们谈说国家不允许公司有借聘人员,都要转至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我们此时已经被送上一条回原单位也没脸了,没任何价值;又被逼不签就走人,只得回原单位请人事部领导过来商谈,签劳务协议,但五险一金还依然由电站转帐给原单位,但我自己没有和谁签订什么协议,从此我们做着和原来一样的工作,但岗位变成临时性、辅助性,一名多年工作经验的造价工程师做着辅助性工作,收入差距随着我在核电奉献的时间越长,我的价值越低,最要命的是我职业无任何前途;这个单位可能认为自己是核电站太牛气了,但他一直在骗我们不说,个人发展的权利也被剥夺了,我不相信这类企业就可以明目张胆地违反劳动法,还有这么多年来我的精神折磨太痛苦了,这里工作强度压力大,非常健康的小伙进来,现在体检血压等均不正常;
请问法律专家,我若申诉能羸这官司,或者要很费劲才能羸这官司!
谢谢专家!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