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某汽车4S店做企划工作,厂家下达开具广告费发票变更的通知,发至公司邮箱,但
更新时间:2015-01-28 17:03:12
问题描述:
之前在某汽车4S店做企划工作,厂家下达开具广告费发票变更的通知,发至公司邮箱,但公司邮箱不在我这里,在行政部,该通知由行政部转达,但原通知文件没有直接转达至我这里,而是转给公司领导,并口头的形式传达给我,导致信息不明确,造成发票开具错误,造成经济损失。
所开具的发票是3月、4月、5月、6月,四个月分别开的发票。3月已经开错发票,并交发票复印件交由公司财务部留档,财务部知道发票变更,但没有提出异议。后将发票原件寄至厂家,厂家3月并无提出异议,直至第四个月,6月份,(厂家核销人员理应当月提出错误问题,但并没有在当月提出开具错误),导致连续4个月发票开具错误,造成经济损失。
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法律程序该怎样走。
按正规公司管理,开具发票事宜,应由财务部门委托开具发票单位开取发票,而不是由公司企划负责开具,而且开具的发票由于公司管理不当,并没有交给财务审核。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目前已经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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