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2014年12月25日在安徽省池州
更新时间:2015-01-27 19:39:46
问题描述:
我岳父2014年12月25日在安徽省池州市灌口镇一工程钻探工地务工时,由于用人单位未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在钢丝绳磨损严重的情况下,在4米高的的作业平台摔下,致双腿跟骨粉碎性骨折,2015年1月5日在安徽省铜陵市工人人民医院行骨折钢板内固定术,现仍在医院住院治疗。现想咨询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安徽省池州市(事故发生地),还是在安徽省铜陵市申请。
我岳父是安徽省铜陵县人,用人单位是私人老板是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人,在铜陵市工人人民医院就医的。
麻烦好心律师给予解答一下,不胜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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