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丢失
更新时间:2015-01-18 23:28:50
问题描述:
案件题目: 农业银行定期一年存款丢失 。
事发地点/单位: 中国农业银行建水县支行曲江分理处 。
报案人:李先生(农行储户)
发现时间:2014年6月6日
定期存款办理时间:2011年7月22日
存款办理人:文丽 时间:2011年7月22日(见<附件1>.存款业务开户承办工作人员印章);
取款业务承办人:吕继宽 时间:2014年6月6日(见<附件2>.取款业务单证);
案件陈述一:2014年6月6日早上9时许,本人前往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建水曲江分理处,办理取款之前2011年7月22日存入的两笔定期存款时(第一笔20000元;第二笔10000元,因存入时间不一样,不能合并作一笔,银行对方办理人员告诉我)。经柜台操作员吕继宽经查询,告之2011年7月22日存入同一存折账号(24-066200440056882)里的第二笔10000元定期一年存款,并不在银行电脑账上。本人于2011年7月22日存入的10000元现金的存款出现丢失、被盗情况,于是决定报案!
案件回述:在2011年7月22日办理第二笔定期10000元现金存款时,柜台操作员文丽在办理存款手续完时,把存折递给客户(我)时,本人就发现没有打印第二笔存款10000元的存折记录,当即提出疑问:为什么没有第二笔打印记录?对方随即口头答复我:电脑里面已经有了,到时候取款时直接拿着存折来就可以查得到了。而未帮我及时补打存折记录。(等到取款时,另一承办工作人员发现无第二笔10000元的存款账目,造成了资金10000元现金未入银行账目的结果)。这与存款承办人文丽有直接责任关系:
第一、承办人文丽不仅没有起到提醒储户要核对存折账目是否正确的义务和责任,相反,在储户发现存折上第二笔未打印的情况下,提出疑问和询问交涉时,以含糊其辞的回复(电脑里面已经存入账了,到时候取款时直接拿着存折来就可以查得到了)来应付储户的质疑,另外,由于本人在银行业务方面并非专业人士,不懂银行存款手续诸多环节、流程操作该怎么走(信息不对称所致),不熟悉要怎么确认才算到位、无纰漏(不法分子钻空子)。
第二、但基于储蓄协议(合同)精神及国家法律法规对合同的要求,双方都应尽职尽责,而不应出现欺骗对方的行为。
第三、在发现银行存款10000元无故丢失后,本人与银行提出质问和交涉,银行负责人称没有存折打印记录,无法查证。
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那是我用包包背去银行存定期一年的10000元现金啊!怎么说没就没了,这是什么理什么世道?国家的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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