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房价136万,我方收首付款90万,买受人拟贷款46万,由我方足额出监管资金。后
更新时间:2015-01-20 14:40:52
问题描述:
总房价136万,我方收首付款90万,买受人拟贷款46万,由我方足额出监管资金。后买受人获批贷额20万却不补足批贷差额26万并仍要我方按拟贷条件足额出监管资金办理过户,我方拒绝。合同中有约定支付补足差额的时间及未支付房款的违约责任。我方追究其违约并按约定解除合同,对方将我方诉讼。法院判继续履行合同但不追究其违约对我方是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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