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劳动合同和补偿的事。
更新时间:2015-01-14 19:37:46
问题描述:
原来的合同事12月底到期,公司在11月份的时候就停了员工的养老保险,后来通过劳动所调解后才补缴。
现在已经1月份了,合同已过期,但没有续签,待遇也差。
现在老板提出叫工人到别的行业(他朋友的厂里)去上班,就算帮助解决就业了。
如果听老板的话,去别的厂里上班,那么以前的工龄怎么算,能不能再要求补偿?
如果不听话,那么老板要我们签终止合同的话(假设),又有什么后果。
我们几个员工的意思是,多少可以拿到些补偿金,毕竟在厂里干了10年了。可老板就是想尽办法为难我们,降低工资,不留中午饭,扣掉自费的养老保险(本来是厂里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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