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的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15-01-14 15:04:44
问题描述:
现行的民法和商法均没有对股权的继承问题作出很详细的法律规定。我准备成立一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我想在章程中明确股权继承的问题。我是独生子,不存在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我的继承人就只有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类人。我正在考虑的一个问题是:父母已经年老了,成立公司后假设我先于父母西去(这个假设因素是有可能存在的),但是父母此时经过医疗机构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老年痴呆症),虽然继承了我的股权,但是无法行使股东职权(此处不考虑我的配偶或者子女为我父母的代理人或者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等这些情况)。综上所述,我现在请教律师的一个问题是:我可不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排除父母继承股权的权利,换句话说,我在公司章程中明定股权的继承人,但是不把父母写进去?期望得到律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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