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个体户,因没有和我的一个员工签劳
更新时间:2015-01-13 13:43:59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个体户,因没有和我的一个员工签劳动合同,他把我告了,后经过劳动站和他签了和解协议,分2次赔偿他3万元,协议上注明2014年12月30日不付清我必须另外再赔偿他十万。当时已给了一半,2014年12月22日又给了5千,剩下的一万我让他12月30号来拿,但是他30号故意没来,我31号开始就不断打电话给他,他始终不接,去他家他也不见,发通知函他拒收,他说等着法院打官司。请问我该怎么办?那份协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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