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在2014.3.27号与房地产品开发商签了买房合同(我买的是商铺,是包租的10年,从
更新时间:2015-01-12 16:25:2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下:在2014.3.27号与房地产品开发商签了买房合同(我买的是商铺,是包租的10年,从2015.1元月开始算房租,第1年为房价的百分之7,第2年为百分之8,第3-5年为百分之9,第6年到时在依当时的行情具体来定),合同上注明是2014.12月分交房,2015年1月开始算房租,商铺层高为6M,面积为80.16个平方,房价款为83万多---我们签合同时是首付百分之50,(首付百分之50=前3年的预收房租款+当时签合同时一次性交了33万),另外的是百分之50为银行贷款(从2014.4月开始交的),昨天开发商说可以交房,我哥他们去看了,但是层高只有4.7M,那个房子就还没有修好,房子的后面还有钢筋,房地产开发商说这是在2015年3月要修宾馆用的!
开发商说可以给我们解决:1)依4.7米高的面积反差价 ; 2)可以退款; 3)可以换他们现在开发的其它楼商铺,但现在可能没有好的地方了(我们买的是一期,现在他们开始正在买第二期),让我们考虑好看看选什么方案。
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如想退款,开发商能退多少款,违约金该会怎么算,怎么解决这个比较好,请赐教,谢谢!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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