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在银行签了空白合同被银行内部人员连同担保公司诈骗,我该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15-01-08 12:57:40
问题描述:
2014年1月,我在长沙市A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的推荐下,打算购买长沙市D处二手房产一套,我与房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缴纳了定金3万元。因我资金不足便在中介的安排下向B银行申请了一笔金额为81 万元(本金)的二手房按揭贷款,并由B银行指定的C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期间我陆续支付房产中介及担保公司各项费用共计叁万元整(直接支付给中介)。今年3 月份本人接到房产中介的通知后,本人前往B银行芙蓉路支行进行签约,B银行工作人员张某为我准备了一系列的空白合同法律性文件,当时我看到所有合同都是空白的,特意询问银行的工作人员张某,这笔贷款会放款至哪个账户上,张某信誓旦旦的告诉我二手房贷款肯定会放款至资金监管专户上,且资金安全绝对可以保障。因我相信B银行是四大国有银行之一,我便听从张某的安排于当天在所有空白的合同等所有法律性文件上签字盖手印,并办理了一张B银行的银行卡。
今年6 月5 日本人接到银行系统扣款短信才得知银行已经放款,在此之前银行无任何工作人员向我通知放款等相关事宜,因房东在外地且银行承诺资金会放款至资金监管户,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向B银行偿还今年6月至10月的5期贷款共计3.4万多元。今年8月我和房东约定9月回长沙过户,9月办理过户前我支付房东部分首付款,9月去办理过户时才发现B银行在借款人和售房人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已于今年4月30日将款项放款至C担保公司账户上,5月5日(中间有几天是劳动节假期)该笔款项就已经被转走。
本人9月发现事情真相之后,多次找过B银行以及省分行相关部门,他们书面回复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统一口径说要向法院起诉我解决此事。11月份我去B银行芙蓉路支行查阅档案时,看到B银行2013和2014年度对C担保授信一亿元的两份批复,拿回合同的同时还找到一份当时的空白合同,可以证明本人确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B银行准备的空白合同。《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贷款发放方式只有两种:一是贷款人受托支付,将全部贷款划入售房人在B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户;二是借款人自主支付,将全部贷款划入借款人在B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而B银行要我签订的空白委托支付书与主合同关键条款的内容是相矛盾的。另外经调查,C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早在半年前就被多家银行和债权人起诉,实际控制人刘某今年3月因涉嫌诈骗已被衡阳警方立案通缉。
综上所述,C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B银行芙蓉路支行采取欺骗的手段对我实施诈骗,骗取了我向银行贷款的本金81万元,同时还造成我的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余万元,造成本人信用记录出现逾期的不良纪录。到目前为止都未收到B银行方面起诉的法院传票,造成本人无法向他银行贷款且购房首付款拿不回来的两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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