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兄弟四人,其他三人都不想养我爷爷,经镇上的司法所协调,爷爷我家养,房子归我家,有当时在司法所签订
更新时间:2015-01-04 17:36:31
问题描述:
我爸兄弟四人,其他三人都不想养我爷爷,经镇上的司法所协调,爷爷我家养,房子归我家,有当时在司法所签订的协议,上面有四人的签字和手印,我想问一下这个协议法律上生效吗?如果他们以后反悔,不承认这个协议可以作为证据吗?应该怎么办?谢谢!(早8到晚六我可能接不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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