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41条
更新时间:2015-01-12 21:37:1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怎么41条只抓离婚赖帐的人,不抓利用婚姻坑人的人。我女儿被男方
离婚了,仅9个月的婚姻,没带任何一物任何一分钱,。但婚姻期间她看都没看就
在男方自己开的公司的反担保同合上签了字,男方说公司举债没她的亊,只是妻子
要签个名。现在已成被告,女儿感到被男方欺诈了。完全被男方蒙了一回。结婚本
想与对方过一辈子,想不到现在却可能要背一身冤往债。诱签字时对方很殷情,现
在却凶像毕露,被离婚已经很痛若,男方现还很得意。我们惊叹!法啊,怎么会有
这样助奸恶之人的41条!求助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