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患有精神病期间男方未告知女方家属而与患病的女方离婚,离婚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05-11-09 05:25:01
问题描述:
大家好:
我姐姐与我姐夫结婚12年,婚姻前4年因为男方无工作一直都是我父母在照顾他们一家.近2年才有稳定的工作.但是因为之前许多年的窘迫和精神压力过大,我姐姐患了精神疾病.患病后姐姐意识不清只记得当初与姐夫受的苦,故坚持离婚(发病期间).我姐夫在未与我家任何人沟通的情况下与我姐姐解除了婚姻关系,并未有子女抚养费和赡养费的支付与协议.如今我姐姐与孩子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且根本无力照顾自己,连饭都吃不上,孩子也辍学在家,目前他们离婚有2个月的时间,请问,他们的婚姻解除是否受法律保护???
另:我姐夫与姐姐婚姻生活期间,我姐夫多次离家,几月不归,且多次殴打我姐姐,最厉害的一次是将我姐姐的头发踩在脚下用另一脚踢其头部,我们是否可以寻求一定的保护?谢谢各位,烦请多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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