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买房车库面积为29.431平方米,后来开发商通知实际面积是38.431平,要求补交差额,合同上:合
更新时间:2014-12-31 09:01:52
问题描述:
时买房车库面积为29.431平方米,后来开发商通知实际面积是38.431平,要求补交差额,合同上: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1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1%以内(含1%),双方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互不追究差额款项②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1%,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单价,依据房产管理部门出据的产权登记面积多退少补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卖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如果按第一条的规定需付款是(29.431-38.431)*2380(购房时单价)=9*2380=21420;但是如果按第二条的话就只需要交付超出面积3%的房价款29.431*3%*2380=2101,当时签合同时也没有考虑到会出现这种事情,又一次看电视也讲到了这种情况说的是按上面第2条的处理办法,可是我的购房合同上说的是按第1种办法处理,无疑是维护了开发商的利益。我想请教一下,关于商品房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处理办法吗?我该如何做才能按第2条处理?开发商是违法的协议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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