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销售次等玉器冒充,误导消费者搞价购买
更新时间:2014-12-29 16:10:36
问题描述:
我和一个同事在安阳北大街一个珠宝店里购买物品后抽奖,抽中一等奖。别告知千分之三的概率被我们幸运的抽中了,可以在柜台上以2折的超低价购买两件玉器。挑选时,我询问服务人员我想购买的那个玉是否是和田玉中的最好的玉,销售员给予肯定的答复。然后在销售员刻意引导下,故意将两件玉说是一对,可以算是一件;请示老板后,将抽奖的可以将两件的条件改为三件。在销售员刻意误导中,我们共购买了四件玉器,合计大概九万多元,打折之后付款一万八千多。并通过银行卡付款。付款后告知无正规发票,只给开了张三联单《珠宝销售专用票据》,并盖了两个章。一个是:贵重首饰售出后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另外一个是:纳西部落专用章。手写上了“假一赔十”字样,售货员处只写了个“陈”字。在离开后次日,找到多家珠宝商鉴定。得到的结果是:标价29900元的“金镶玉-观音”最多只值不两千元人民币。其他三个价值更低。我想问下,这个我该怎么做,打官司的话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什么损失,多少损失。需要我提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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