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业主的物业管理费未交清,物业公司可以此为由不给新业主办理过户吗?
更新时间:2014-12-28 16:57:17
问题描述:
1.买卖双方与中介签的买卖合同里明确写明了,卖方须在收到房款当天付清物业管理费。
2.卖方认为物业公司存在过失,一直不同意交纳物业管理费(共5年),并表示可以等物业公司起诉他。
3.现在房产已过户(买方房产证已拿到),但物业公司以卖方未结清物业管理费为由,拒绝办理买方的入户手续。
4.物业公司关于物业管理费不结清不办理入户手续的说法,经与物业公司经理确认,属于口头上的物业公司规定,无法提供书面文件。
5.买方同意交纳房产过户日期次月开始的物业管理费用,但物业单方面不同意。
6.卖方同意买方无需替卖方交纳所未结清的物业管理费用,同意由物业公司通过起诉或其它法律途径向卖方追讨此部分物业管理费用。
问题1:物业公司以卖方未结清管理费用为由,不给买方办理入户手续,这样合法吗?
问题2:如果物业公司不给买方办理入户手续,以后存在拖欠管理费的说法吗?
问题3:如果物业公司以后通过法律途径向买方追讨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买方须承担卖方所欠这一部分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