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刑交叉担保人责任
更新时间:2014-12-26 15:15:22
问题描述:
2007年我们四人给邢某担保,邢向康某借款30万,2009年法院判4名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还本金及利息。2011年邢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有期徒刑7年,我们担保的30万在刑事判决中。邢给康某归还利息10.5万元,我们其中两担保人被法院执行19.6万元,现东胜区法院还要继续执行,是不是与3.25司法解释相冲突,非吸案中利息抵本,属于违法所得,那么也就是康的本金已全还,在执行属于违法所得利息是不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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