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薪酬协议区别
更新时间:2015-01-31 10:53:10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进入一家机电公司的测试中心工作,第一次签的是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次签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于2013年,公司要求我们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薪酬协议,今年(2014年12月23日)公司又要求我们签订为期一年的薪酬协议,上面罗列了每个岗位所要做的工作,而且上面的考核扣款项目较多,金额较大。感觉这就是一份变相的劳务合同。自己不知道公司这样的举措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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