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然后在中
更新时间:2014-12-25 15:26:28
问题描述:
经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然后在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三方合同,标题为买卖合同,三方都签名及按了手印,我是买方,在合同中提出了需要用公积金按揭,若果银行不批贷跟放款将没有多余的钱来继续交易下去,卖方将退回定金。在签完合同后,中介公司就收起了卖方的房产证并开具了收据跟他,我就在准备数钱交定金的时候,中介公司给了我一张按揭所需资料跟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所需资料。我当时一看就傻眼了,因为是外省的由于我个人问题需要我回户籍婚姻登记处开一张证明,由于路途问题加种种繁琐事情,我当即就停止了继续交定金,并质问中介为何不在我们没有签合同前跟我们提示所需资料,同时我也跟卖方说明了难处,若果办不到资料来我就不买了,卖方勉为其难的点头,由于时间问题就当时都离开了中介公司,我当时叫中介公司终止这合同,等我办到资料来了再继续吧!中介说你明天先问问能不能办到再说吧。然而第二天中介公司经理打电话说她是本中介的法律顾问,说我若果不再继续叫一下去,卖方跟中介将追究我的违约责任。请问我这样子算违约吗?我没有交定金也没有交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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