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给交社保、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
更新时间:2014-12-18 21:25:56
问题描述:
您好! 律师,我工作的这个店是成都的一个公司在金华以个体的形式注册的,有自己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法人章等。
我从今年6月20日开始上班到11月4日离职,公司从头到我都没有给我和店里所有员工交过社保,在7月的时候还让我交过500元的工作保证金一直都没退,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已经离职一个多月的时间,到现在公司都没有给我发10月份的工资,还有11月的工资,我是11月5号开始没有在那家公司上班。
和公司的资金往来都是由成都那边汇款到我的卡中。
我有的证据只有这张卡的收支流水和6月-10月的电子工资单。
我想问下,我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可以要求得到怎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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