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打扰您了
更新时间:2014-12-13 08:07:10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打扰您了,我于11月11号在就业局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今天就业局工作人员发信息联系我,13号去报名参加再就业的培训,培训时间是16到26号,她们还说不去参加的话,失业金就会终止停发,我想咨询一下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参加再就业培训的话,她们就会停发失业金,这样子合理吗?我不去参加的原因是我刚找到一份工作,培训时间就是从16号开始,时间上冲突了,新的工作不可能马上给我们交社保,得等试用期三个月后才交社保。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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