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产品的三包期限及范围
更新时间:2014-12-12 14:45:34
问题描述:
2014年11月21日,我从成都**广场购买了一双皮质女鞋,购买价格500多元。穿着不到一周左右时间,皮鞋表面皮质接缝处皮面发生轻微起裂,后与11月底时联系了卖家,卖家表示可以把鞋子拿过去用胶粘一下(未出具相关的手续)。2014年12月11日,因起裂处皮面已经有部分皮质脱落,于是将皮鞋送交至商家处,商家表示商品仅能维修,并开具了商品的维修受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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