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残疾几年前内退,同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12年3月,去某厂做门卫,工作8小时,无休息
更新时间:2014-12-12 08:44:09
问题描述:
本人残疾几年前内退,同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12年3月,去某厂做门卫,工作8小时,无休息,厂员工逢星期曰休息,现工资是1500元,12年4月签一年厂劳动合同,至今未续签。问:1;现单位给我工资是否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应得工资是多少?2:合同早己过期,是否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如果现单位不请我,算不算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我是否受法律保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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