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14年11月3号凌晨1:3
更新时间:2014-12-06 10:38:41
问题描述:
律师,你们好,14年11月3号凌晨1:36分左右,我像平时一样将摩托车骑回租房的小区楼下过道停放好也锁好了,(因为才搬来一阵子不知道停车棚在哪里,所以就停楼下过道的),然后3号早上十点过出门的时候发现摩托车被偷了,当时就打电话报警了,但因为先去看监控,所以还没去警局备案,不过这小区的保安们好像也当回事,没一人帮忙查一下或问一下,虽然记得过道有张纸上写着此处请勿停车,否则后果自负,但毕竟小区那么多保安,门口也有,每次我出门都有人盯我钥匙那里看是不是我的车,小偷直接把我插钥匙孔那里都给撬开扔了,这种样子骑出去居然都没保安发现不对吗?而且每个月有交那么贵的物管费,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找物业合理的负一点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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