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离婚时的房屋增值部份怎么算?
更新时间:2014-12-05 08:45:40
问题描述:
婚前购房离婚时的房屋增值部份怎么算??
问 题: 我是2011年5月结婚领证,目前是分居。结婚4年不足。
男方于2002年购房,首付12.2万,贷款27万,还款20年,每月平均还款含利息1850元。
目前房屋总价款是:12.2万 (1850元*12月*20年)=56.6万。
该房屋120平米,
2014年现在市场房屋价值:120平米*2.8万=336万元。
2011年据中介公司说该房屋价值:120*1.8万=216万元。
婚后男女方共同还贷款1850元*12月*4年=88800元
请问如何计算现在离婚时的房屋增值部份??
婚后房屋总增值为336万元-216万元=120万元
共同还贷8.88万元/除以总房款56.6万=15.69%*乘以房屋现总增值价120万=18.828万元/2人=9.414万元 这样算对不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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