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维权
更新时间:2014-11-28 21:08:3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老婆前几天在中医院住院准备待产,11月3日19时剖下一子,后在医院妇产科治疗等待康复。在2014年11月4日上午09时许,妇产科一护士为我老婆进行熏疗时,未对病人病情(麻药为完全消除,镇痛棒使用中)咨询了解,用水温100℃的沸水药水混合物放致臀部,未留置观察,导致我老婆臀部大面积烫伤。烫伤面积左臀和右臀大约有一个手掌大小创面,创伤面表皮组织以完全坏死。我找过医院,要求医院以科学的方式抓紧治疗,到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多天了,我老婆的烫伤创面依然不如人意,医院只是每天来檫点烫伤药,消炎。导致我们一家人长时间留在医院护理。对我们的家庭照成了不少损失。我老婆的烫伤每天要么痛得哭、要么痒得哭。对我老婆的身心照成了很大的阴影。现在我想要求医院对我们的家庭损失进行赔偿,想请律师维权,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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