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上摔伤,左腿骨折,不能继续做活。现在要我赔偿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两万元。我需要支付吗?
更新时间:2014-11-30 07:43:45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做室内装修的,包了一个要装修的工地,是一个3层带地下室的别墅,我主要做辅料和人工这一块,主材都是房东自己提供的。在房子里房东要装电梯(电梯、井道安装全部是房东自己找人来做的),在电梯装好后,装电梯的在装井道期间,把井道立面墙面破坏掉了。女房东一定要我叫泥工给修补掉,我说这在井道里面工人不好修补,施工有难度,井道地下室到3楼是通的,有危险性,井道里面反正装好后也看不见,就不要补了。男房东考虑施工难度就不要补了,女房东死活不同意,因此还闹的不开心。 后面男房东出来说话,要补就补呗。泥工是我临时找过来的,没有劳动合同之类的,只是过来做粉刷修补的。那天就在那里谈价格,我这里也还有其它的墙要粉刷,我就问这个泥工,这一整套包给你,多少钱。然后他就在那里算,粉墙多少钱,包管子,修补多少钱,最后价格谈好了,就开始做了。在最后修补电梯井道时,泥工自己搭的挑板断了,从一层半摔到地下室,我就赶紧把他送到了医院,支付了所以的医疗费、住院费用1万5千元。主要是腿和肋骨骨折了,医生说人没什么大事,只要回家静养就可以了,我就给他办了出院手续。但是这个泥工要问我要他在受伤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一系列的费用。 我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井道里的修补本来也不在我和房东施工合同里面,找来的这个泥工也是直接一整套包给他的,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与承包合同。只是口头上谈好的价格。他觉得合适就做了,我现在医疗费用已经全部支付了,还需要支付他提出来的这一系列的费用吗?如果要支付,需要支付多少?他现在提出来要我一次性赔付给他两万元费用。我需要赔付这么多吗?按什么标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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