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情况下,已付款未发货的维权
更新时间:2014-11-21 16:27:20
问题描述:
2014年5月,公司因急需采购某公司产品,在双方口头约定的情况下,公司作为采购方将货款汇入供应方公司账户。当时双方约定事后尽快补签合作协议和采购合同,但因双方之后分歧较大,至今未签任何合约,且应到的产品至今也只到了很少部分。我们现在手头有关该采购行为的书面文件只有一份双方盖章的对账单传真件,该传真件上注明了产品、单价、货款,未标注应到货时间。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后续谈判破裂,我们是否可以维权退回货品、索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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