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
更新时间:2014-11-24 11:45:19
问题描述:
我是在上海工作的女白领,一年前被朋友借走2万元钱,并留下一年内还款借条,借条到期后,借款人手机停机人失踪。借款人原是一家公司的法人,早已停止营业但公司并未关闭,公司性质为合资,公司名下有一套房和一辆车,该房目前由借款人的父亲在还房贷,出租后每月房租4000元由借款人收取,车子一直是由借款人在使用。
目前仅能联系到借款人的父亲,对方称借款人精神有问题在治疗,自己无义务替儿子还款,并且说借款人的房子和车子都是公司财产,儿子名下无财产。借款人的父亲在上海有2套房,目前其父母和借款人各住一套。
而我本人手里有借款人的借条证据和录音证据,以及与他和他父母发的短信,微信证据都可以证明借款事实。
请问:1.如果我起诉借款人还款是否可以胜诉?
2.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直接收取借款人开的公司房产租金还债,或者要法院卖掉借款人使用的车子还债?
3.如果确定借款人为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申请其监护人代为还债?
打算近期起诉,希望大家能给我点意见,谢谢你们!人间自有公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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