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感情栏目采访报导失实,想起诉电视台
更新时间:2014-11-16 12:51:32
问题描述:
我是被动采访,采访期间,我多次要求停止采访拍摄,后面采访记者把拍摄放在桌面上偷拍。播出的节目发展完全由他们控制,不分真假,重要的地方就进行删减!对采访记者和原告的对话进行剪辑。
节目未详细了解事情真相,作出失实的报到。虚构夸大事实,失实报道诋毁我个人名誉、侵犯我个人的肖像权,个人隐私权,未经我许可,公开其真实姓名、肖像。
当时是广州电视台采访的,广州电视台首播后,我没有追究下去。以为事情会告一段落,没想到事隔一年后广州电视把采访的视频又给了东莞和深圳两个电视台播方。
我的诉讼请求:
一、停止传播侵犯我名誉权、肖像权的节目报道。
二、审查网站删除侵犯我名誉权、肖像权的节目报道。
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书面赔礼道歉
我在广州天河区,有没有律师原意接这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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