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们公司的财务,2014.9.
更新时间:2014-11-09 17:17:3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我们公司的财务,2014.9.15号一个客户发他的货物给我们公司帮他卖,当时他刚刚发过来时我们公司还没有把他的货卖出去,但是那个客户说他资金很紧张想叫我们先预支付他的货款的一部分6000元,由于客户是个安徽人没有在现场所以预借单上没有客户的签字,但是公司的老板和业务及财务都同意预支给那个钱给客户,于是财务通过网银打款给那个客户了,到了2014.9.17那个客户的货物已经卖了公司准备把他剩下的货款打给他,但是由于财务的疏忽大意忘了扣之前预借给客户的6000元,由于我们公司规模比较小,搞环保的主要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只是收客户一点服务费,客户很多是小客户且是一次性客户包括这个客户,现在就是说财务发现后一直打电话给那个客户,那个客户一拖再拖直到最后干脆不接电话,就是不想还钱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怎样才可以要回来那个多打的6000元,6000元对有些人来说不算多但是对于我们这些普通打工的人算是比较大的数字!(备注:我们不知道客户的身份证号只知道他的银行账号,知道他住在安徽的哪个区但是不知道他的具体住址),其实我上次咨询过一个女律师,她说不知道他的具体住址就不能去告他不当得利,真的就有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吗?!希望好心的律师们能给我们想想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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