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是集资,保健品性质的公司,一公司三个股东,因股东之间有债务纠纷,遂一股东协议退出,由剩余两名
更新时间:2014-11-08 18:10:24
问题描述:
成都的,是集资,保健品性质的公司,一公司三个股东,因股东之间有债务纠纷,遂一股东协议退出,由剩余两名股东经营,但资金问题,其中一名股东和公司会计(是这名股东的老婆)卷款跑了,数百万,此钱为公司公款,客户存放的钱以及员工工资等等,剩下股东认为剩下资金不足,遂不合理给客户及员工待遇,并高价销售其保健品,抵扣客户本金,报警,警察建议协商解决,剩下股东就大力剥削客户及员工利益,并无赖的宣称配合客户可以多少拿一些保健产品,不配合最多就坐牢,客户什么没有,员工离职就没工资,一起陪公司安抚客户解决问题,以后可以把压的工资领走。。。。真的就维护不了客户及员工的利益吗?几个股东都有几套的房产,没有固定资金一样可以解决问题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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