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尽快要回自己的车,如何报案能够成立?
更新时间:2014-11-07 20:14:58
问题描述:
因别人撞了两辆车,事故由甲方出面自愿承担修车债务,经协商甲方给第三者(同撞车事故没有关系的一个人)打了两辆车共同修理费的欠条(共计4万元),还有5200元没打条,说是误工损失费,并规定期限两个月还钱,在还款日期还没有到的过程中,我让甲方开我的私家车送我出门去机场,到机场后我让甲方把车开回去交给我另外一个朋友,甲方开车回家一趟再出小区的过程中让两三个所谓的债权人拦住不让走(其实欠条打给了他们同意的另外一个人,债权已经转移,应该和他们没有债务关系了),让甲方(甲方也是个二逼货)还钱,最后商谈决定先让甲方把车放他们手里,甲方还给他们5200元后就把车归还,但甲方还给他们5200元后他们也拒绝归还,甲方被告知修车款都还完后就给车,现在我的车已经被扣两个月了,甲方一直没有借到钱去还,并且欠条的还款日期到11月10号,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要报案说甲方(我和甲方没有经济纠纷)诈骗或侵占,去派出所咨询说是经济纠纷,不能立案, 不知道这应该是不是两个能够独立的案件,谢谢律师们无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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