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委托租赁协议到期后我没有续约。是否违法占用商铺,擅自出租期间的违约金怎么算。
更新时间:2014-11-06 15:52:56
问题描述:
2010年10月,购入商铺并办理了产权证,和运营商签署了代租协议,代租期从2010年10.12到2013.05.31。这期间商铺没有租出去。商场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于2013.6.1把商铺租给租户,并擅自拆了我的商铺和别的铺子合并,从未给过我租金,协商后对方认为代租期间因为空置所以物业费应该由我个人承担,租金抵物业费。首先1 我已经签署代租协议,协议上说明商场有使用权,没有写明租不出去就由我来交物业费。2现在的租户是在我没有继续委托租赁的情况下商场擅自出租的。就是委托租赁协议到期后我没有续约。协议上说明到期日前60天书面通知我,我没有异议协议才会自动延续.但是没有书面通知。3没通知我的情况下拆了商铺。3没通知我的情况下拆了商铺。我的问题是:1委托租赁期间商铺空置,但是我应该承担物业费吗。还是受委托方交物业费。2 私自出租我的商铺不支付租金拿租金抵之前的物业费是否违法占用商铺,违法获取租金。3 租户是否应该按照我的出租金额支付从开始到现在期间的租金。4 擅自出租期间的违约金怎么算。5 怎么取证。之前业主告商场,他们私下销毁证据,并和租户串通减少违法占用商铺时间。
业主虽然告赢了但是拿不到多少赔偿,有的租户甚至消失走人。这种情况下怎么取证。
希望获得相关专业律师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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