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应该是定为劳动纠纷这种情况应该是劳动仲裁还是属于经济纠纷来处理?
更新时间:2014-11-15 12:07:17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本人想咨询一件事,此事应该是定为劳动纠纷还是合同纠纷?事实如下:2007年7月22日本人与余姚一家汽车零部件企业签订了一份项目合作协议书,期限是2007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人就是负责这家企业和奇瑞之间的业务工作,在双方签订协议后,我给余姚这家企业拿新项目和维护与奇瑞的业务关系,08年我给余姚这家企业拿了几个零部件项目,几个月后产生了效益。当初双方约定,我提佣金,按产值的百分点提取,并且支付驻厂人员工资1200元/月,佣金每半年提取一次,后续也给给这家余姚企业拿了项目,均都产生了很大效益。在2009年就超出规划1500万的56%产值。在09年底我去要佣金和工资时,对方企业说下个半年提取时一起支付,可到另个半年支付时间时,对方企业无任何说明等等将我在奇瑞ERP系统操作权限及密码更改,我就去问,对方也没给回复。协议到期后我也去要佣金和工资,对方迟迟搪塞,我核算了下在合作期限余姚这家企业在奇瑞业务产值提成佣金及工资大概在220万左右。我知道诉讼期限是2年,今年12月31日是结束日。在这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应该是劳动仲裁还是属于经济纠纷来处理?我该怎么做?急切的等待回复。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