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取回的股票账户,可否签免责协议
更新时间:2014-11-04 09:36:53
问题描述:
5年前大学刚毕业,年少无知在亲属的鼓动下开了股票账户借给他使用,一直以来账户信息是我的,股权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都在亲属手上,账户里的资金是对方的,捆绑的银行卡是我的名字,也在亲属那里自由取用,而且证劵公司经理这么多年来一直没与我联系,私下与这位亲属修改账户密码等信息。近三年来我多次要求对方返还账户无果,我不想破坏与这位亲属的关系,那可不可以签订一个免责协议,写明帐号的资产本金收益及负责与我无关,帐号使用人在如果除了A股之外,没经我书面授权,搞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其他账户外的交易更与我无关,这种协议法律支持吗!签订之后,如果真的账户出问题,可否作为有效的免责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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